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区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一)面向全国职位(5个)
天津市武清区规划局副局长1名;天津市武清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天津市武清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天津市武清区招商局副局长1名(常驻北京工作);天津武清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面向全区职位(6个)
天津市武清区招商局副局长1名;其他副处级职位5名。
二、公开选拔的对象和人选资格条件
公开选拔对象一般应是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及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考天津武清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的,可以扩大到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具有相当资历人员。公开选拔人选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任职资格。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截至日期为2012年4月11日)。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拔职位的可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截至日期为2009年4月11日)。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资格。
2、年龄条件。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拔职位的,一般不超过43周岁(1970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面向全区公开选拔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身体健康。
5、符合职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武清区2013年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2)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现正在提拔使用限制期限内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4)历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5)有不能提拔任职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开选拔的方法程序
按照动员部署与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组织考察、决定任用、公示与试用等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与发布公告
召开全区公开选拔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在公开选拔专门网页(http://cjgx.tjpnet.gov.cn)、武清资讯、武清信息网、武清人才网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天津市武清区2013年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1日9:00至1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cjgx.tjpnet.gov.cn
2、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未达到8:1的,原则上不开考。未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2013年4月18日9:00至16:00。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陆网页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选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按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
(四)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携带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武清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盖章验证。复审材料包括:党组织推荐表,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证明材料,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下发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般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面试人选需提交本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2、面试。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谈和经历业绩评价两项,均按百分制计分,及格线为60分。结构化面谈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与组织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按照结构化面谈、经历业绩评价9:1的比例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与公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般进行一次。
(六)决定任用
召开区委常委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最终人选。其中,面向区内公开选拔职位,公选对象逐一亮相回答问题,区委常委根据其表现情况,结合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进行票决。如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
(七)公示与试用
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其他事项
公开选拔过程中涉及具体日程安排、考试成绩查询、笔试准考证打印等均可登录公开选拔专门网页。
咨询电话:022-82138625
监督电话:022-82968093
点击下载:天津市武清区2013年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组织部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