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卫生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面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6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阶段应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习经验; 3、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区纪检委全程监督,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于2013年11月25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及北辰人才网(www.tjbcrc.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具体事宜见《网上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8:00-12月13日16:00。 审核时间:2013年12月9日8:00-12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12月9日8:00-12月15日10:00。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9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办理减免手续(报名时均先交费,如为减免人员,请于资格复审时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地点办理退费手续)。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3年12月16日9:00到15:00 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表时间:201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0日18:00。 (三)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考核。 1、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时间:12月21日 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技能考核内容为实践技术能力,采取人机对话方式,满分100分。 时间:12月21日 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50%+技能考核×50%。 (四)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二楼进行资格复审: 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1份)。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同时还要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交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考察。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对进入考察人员由区卫生局向学校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并由学校出具相关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考察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考察。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区卫生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待统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体检。签约的考生毕业报到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九)公示。体检合格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北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备案。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一)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凡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此次招聘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区卫生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镇街卫生服务中心,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22-86815819 网站咨询电话:022-60909228 监督电话:022-26391390 附: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 津 市 北 辰 区 卫 生 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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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任职
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涉及事业单位人员需要办理调任手续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或区公务员局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办理调任手续。
对竞争性选拔各职位决定任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报名时职级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以上内容未尽事宜由区竞选办解释。
区竞选办联系电话:27586885、27586725
南开区2013年下半年竞争性选拔科级及以下干部报名表.doc
南开区2013年下半年竞争性选拔科级及以下干部职位情况表.xls
中共天津市南开区委组织部
天津市南开区公务员局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