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应在9月18日前进行完毕。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照公选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准备好有关材料,到公选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同时领取公选单位发放的《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需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口本及复印件
(3)工作证(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及复印件
(4)报名表(正反面)
下载打印《报名表》前,在控制面板中双击“Internet选项”进入“Internet属性”,点击“高级”选项卡,将“打印背景和图像”选中,即可打印出表格线。
(5)笔试准考证(可随时打印)
(6)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职位资格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本人近3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以内,一式8份,并附电子版。版式为:A4纸,上下左右边距分别设为3.6cm、3cm、2.8cm、2.8cm;主标题为“XXX同志业绩报告”,2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居中,一级标题17号黑体,二级标题17号楷体,正文17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30磅。)
二、心理素质测评
报考河东区有关职位的人员,需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统一组织的心理素质测评,不按时参加者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时间:2012年9月19日(周三)上午9:00—10:20
地点: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中心一号楼501、505室(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尖山路与黑牛城道交口附近)
三、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统一于9月22日(周六)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公选单位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必须按照公选单位要求的时间到考场报到。上午抽签完毕后,或者下午12:00前未到考场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2、应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场。
3、应考人员须遵守面试纪律。入场前须将通讯工具关机,交由工作人员妥善保管,待当天面试结束后返还。
四、其他形式测试
部分公选单位设置了专业测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请应考人员按照公选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市委组织部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