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卫生系统关于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6-04-01 15:36: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南开区卫生系统2016年2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请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以下安排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4月5日至7日(周二至周四) 

南开区卫生系统2016年2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请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以下安排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4月5日至7日(周二至周四)

  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局(现更名为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01室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五马路88号)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一)报考南开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不包括眼科专

  业,代码1010—01至14)人员,需提交:

  1、2016年毕业生:报名表(机打表两份)、身份证、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2014年、2015年毕业生:报名表(机打表两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凡报考1010-12(护理2)岗位人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首页、本人页。

  (二)报考天津市黄河医院岗位(包括南开区卫生局所属事

  业单位眼科专业,代码1011—01至19,代码1010-15)人员,需提交:

  1、报名表(机打表)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首页、本人页;

  4、与本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合同书原件,需复印含“签

  约人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乙双方签字”等内容的合同文本页,其余页不需复印;

  5、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起始、终止年月、工作岗位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6、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持本人身份证到社险分中心打印);

  7、现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取学历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

  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三个月);

  9、卫生部颁发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

  件及复印件;

  10、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

  11、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所有复印件均一份,使用A4纸复印。)

  四、特别提示:

  1、 笔试合格人员必须本人进行资格复审,不可由他人代审。

  2、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暂定4月20日至22日,请时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通知,按规定时间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点击下载附件:

工作经历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doc

  南开区卫生局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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