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5-08-16 14:35: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天津市2015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笔试结束后,各遴选和选调机关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综合评价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综合评价  1、资格复审时

根据《天津市2015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笔试结束后,各遴选和选调机关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综合评价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综合评价

  1、资格复审时间

  进入面试人员须于2015年8月17日至8月25日期间到遴选或选调机关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遴选或选调机关通知为准),经审核合格后,领取遴选或选调机关发放的《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需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由所在单位或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

  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正反面)前,在控制面板中双击“Internet选项”进入“Internet属性”,点击“高级”选项卡,将“打印背景和图像”选中,即可打印出表格线。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职位资格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经所在单位或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个人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简历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工作以来获得奖励表彰情况,及遴选或选调机关要求的其他内容。2000字以内,一式8份,并附电子版。版式为:A4纸,上下左右边距分别设为3.6cm、3cm、2.8cm、2.8cm;主标题为“XXX同志经历业绩报告”,2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居中,一级标题17号黑体,二级标题17号楷体,正文17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30磅)。

  3、综合评价

  资格复审阶段,各遴选或选调机关结合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报告,采取面谈、查看资料、向考生原单位及相关部门核实了解等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量化评分。

  二、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统一于8月29日(周六)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遴选或选调机关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必须按照遴选或选调机关要求的时间到考场报到。未准时到考场报到的,不允许参加面试。

  2、应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场。

  3、应考人员须遵守面试纪律。入场前须将手机等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妥善保管,待当天面试结束后返还。

  三、其他形式测试

  部分遴选或选调机关设置了专业测试,请应考人员按照遴选或选调机关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中 共 天 津 市 委 组 织 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 津 市 公 务 员 局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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