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卫生系统2016年2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请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以下安排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4月5日至7日(周二至周四)
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局(现更名为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01室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五马路88号)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一)报考南开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不包括眼科专
业,代码1010—01至14)人员,需提交:
1、2016年毕业生:报名表(机打表两份)、身份证、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2014年、2015年毕业生:报名表(机打表两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凡报考1010-12(护理2)岗位人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首页、本人页。
(二)报考天津市黄河医院岗位(包括南开区卫生局所属事
业单位眼科专业,代码1011—01至19,代码1010-15)人员,需提交:
1、报名表(机打表)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首页、本人页;
4、与本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合同书原件,需复印含“签
约人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乙双方签字”等内容的合同文本页,其余页不需复印;
5、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起始、终止年月、工作岗位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6、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持本人身份证到社险分中心打印);
7、现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取学历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
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三个月);
9、卫生部颁发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
件及复印件;
10、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
11、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所有复印件均一份,使用A4纸复印。)
四、特别提示:
1、 笔试合格人员必须本人进行资格复审,不可由他人代审。
2、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暂定4月20日至22日,请时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通知,按规定时间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南开区卫生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