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当天,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应于6:30-7:00进入考点,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应于11:30-12:00进入考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应按照各自所在考场进入对应的候考室,接受工作人员查验证件并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号,由工作人员按面试顺序逐个引入备考室和面试考场。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有存储录音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已经携带的要关闭电源,并主动及时交给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直至面试结束离开考点时方可取走。考生也不得携带参考资料进入备课室。否则,均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本次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的说课内容为本学段的学科知识;电化教育、幼教岗位给出主题内容进行说课。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幼儿教师还需进行才艺展示(音乐教师可展示声乐或器乐;美术教师展示现场速写;幼儿教师可展示琴艺、舞蹈、唱歌、朗诵、绘画等,舞蹈为无伴奏表演)。音乐和幼教考场提供钢琴、电钢琴、电子琴,如自备乐器必须能独自随身携带,不得携带大型乐器;考生不可携带电子播放设备。美术备考室提供笔、纸。
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含考生才艺展示时间)。面试前备考时间为30分钟(美术岗位考生增加10分钟速写时间,即在备考室根据指定内容完成作品)。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5.英语学科说课时以汉语为主,可适量穿插英语,但不能用全英语说课。否则,按面试不合格对待。
6.考生说课时,禁止向考官透露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报名序号、家庭背景、毕业院校和工作单位等个人相关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7.各学科上午和下午面试结束后,即汇总面试成绩并当场宣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考生未经允许提前离开考点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8.考生在面试期间不得吸烟、不得离场、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行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正性的活动。如需上卫生间等特殊情况需举手示意,由工作人员引领陪同。
9.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10.2016年4月18日可登陆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查询总成绩及有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