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选调生须在基层工作满两年以上)。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30周岁。
(三)从事综合写作工作,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胜任综合文稿起草工作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不予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通过邮政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可从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北海市人大网页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
3、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
(二)邮寄地址:广西北海市和平路东二巷2号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邮政编码:536000。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79-2020603;传真:0779-2021229。
(三)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1月19日,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登记表和文字材料可先发电子邮件至rdrsk2020603@163.com。
(四)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北海市人大机关党组组织考察工作。
(五)根据个人情况和考察结果,北海市人大机关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在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北海市人大网页上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解释。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