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北京海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12-11-02 14:21:5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31家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31家事业单位,共招聘78人,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届北京生源毕业生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届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

      (二)社会人员

      截至报名当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工勤岗位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北京市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三)毕业生、社会人员报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其他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本人现场确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用人主管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 9:00—14: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一层(四季青桥西北角)。参考乘车路线:乘121、355、469、79、664、740、751、851、913、952、982、983支、996、运通101、109、113、114、118路四季青桥北下车即到。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 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报名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卡)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11届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2012届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提供的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不用开具统招证明);

       (8)社会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一般均为报名当日。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或认定、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和写作两部分。综合知识部分包括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数字推理及运算、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内容。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于考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公布。

      用人主管单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于考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公布。

 

 

      用人主管单位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员。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用人主管单位组织应聘人员考核和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用人主管单位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

1、《海淀区2012年下半年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海淀区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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