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保证新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佳县人民政府2012年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县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短缺情况,决定给乡镇畜牧兽医站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就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招聘的范围:全国高等院校。
2.招聘的对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二本以上(含二本)畜牧专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指标及岗位设
乡镇畜牧兽医站畜牧兽医专业20人。
三、报考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判刑、羁押、犯法在逃人员不允许报名。
2.报考人员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同等条件下本县籍户口优先。
5.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陕西省人事人才信息网、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榆林电视台、佳县人民政府网、陕西佳县人力资源网及有关院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2.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者于2012年11月3日至2012年11月22日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网址:http://www.ylhrss.gov.cn/),并在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要加盖本院校就业中心公章。报名结束后,佳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在网上审查,符合条件者持学生证、身份证、户口资料、报名登记表、学校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到佳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院校进行现场审查、考核、面试。具体审查时间、地点在陕西佳县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jxjob.gov.cn/)、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ylhrss.gov.cn/)上另行通知。面试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3.资格复审(政审):应聘者毕业后,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档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到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并政审。
4.聘用:复审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不良反应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报请县政府审批同意后,按应聘岗位确定分配人员名单,试用期三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
应聘人员由人社局行文聘用,属正式事业编制。受聘人员享受单位所聘同类人员同等的政治、社会保险和工资福利待遇。
六、聘用后的管理
本次人员聘用后,由人社局按报考岗位统一分配到具体工作单位。受聘人员服务期不得少于六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县。在受聘期间,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并由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主管部门和所在工作单位要按时安排所聘人员上岗,并积极帮助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在聘期内,还要加强对所聘人员的管理,搞好聘用人员的日常考核,除平时考核外,每年末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所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无故不上班、久假不归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及时上报人社局解除聘用合同。具体管理按照《佳县聘用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县上干部职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本人自愿、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