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北京联合大学是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北京市属综合性大学,其前身是1978年建立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30多所重点大学的分校。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形成了经、管、文、法、理、工、教、史、医、艺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完备人才培养体系,是北京地区学生规模最大的高校之一。学校拥有14个校区,分布在北京的6个城区,形成了以北四环校区为中心,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学布局。学校校本部位于交通便利的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东侧小营校区。
北京联合大学主动适应国家及首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整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凝练学科专业特色,初步形成了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应用性特色初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目前拥有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8个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学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6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随着学校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2015年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加盟!
二、教学科研人员招聘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4.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5.身心健康,能胜任高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岗位要求。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教学科研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时间及办法
1. 时间:2014年12月-2015年5月。
2. 应聘者请登录北京联合大学招聘系统(网址:www.edu.cn/buu),并根据系统要求进行简历填写和申报岗位。
3. 后续关于招聘遴选等相关工作的安排请与各单位联系。
(四)相关待遇
1.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提供周转房或购房补贴(30万-300万不等),提供教授工作室及科研启动经费(20万-700万不等),配备青年博士作为科研助手,为非京籍人才办理调京手续,办理配偶及子女随迁。
2.学校对来我校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单独设立一次性奖励资助,在创新研发、出版专著、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科研活动资助,在产学研方面给予合作资助。
3.学校为优秀的应届博士研究生解决进京落户,设立博士津贴,对博士生申请的教科研项目、专著出版等给予高额资助并奖励。
(五)招聘程序
1.计划公布后应聘者访问:北京联合大学网上招聘系统www.edu.cn/buu,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
2.招聘单位进行简历筛选,对于初步入围的应聘者,审核其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重点审核业绩材料能否满足应聘岗位条件,确定面试候选人。
3.对候选人组织进行面试、试讲及考核,具体考核方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确定。
4.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材料报学校评议审批。
5.体检公示聘用,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4900067,6490091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人事处
邮编:100101
传真:010-64900035
三、辅导员招聘
(一)招聘要求及人数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必须有学生干部经历;
2.招聘全国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或有海外留学背景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3.年龄: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在26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在28周岁以下;
4.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合计6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及其他专业均可)。
(二)报名办法
应聘者请将《北京联合大学专职学生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个人简历电子版发到邮箱lddykt@buu.edu.cn,邮件主题请务必以规定格式注明:“应聘辅导员+**大学+姓名”,《报名表》(见附件2)上需显示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电子版。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操作,不接受纸质报名或信件报名。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未如实填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月5日16时止。
(四)招聘程序
1.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条件初审,对初审通过者以电话方式(或网上公布)通知,确认能否参加笔试。经初审合格后,参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写作能力等方面。随后,按笔试分值高低排序,根据所需岗位数按1:3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中如有弃权者按分值依次递补),并予以公示。笔试、面试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我校公告通知网页上公布。
2.依据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确定应聘者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2进行考核、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序确定初步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经学校同意接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与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
3.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我校公告通知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经批准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北京市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按学校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北京联合大学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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