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 011]1 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4年12月10日一2014年 12 月18 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园区开华道1号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郁江道61号
通讯地址(邮编):邮编300221
电话及联系人:022-58393370 李老师
022-60267600 韩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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