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一之说话能力
说话能力即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在面试过程中,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为必考能力之一,贯穿政法干警面试的全过程。此外,也有专门的题型进行考察。例如: 你是一名城管队员,现在有一位老大爷当街摆摊,请你去劝阻,请现场模拟。又如,请你以“XXXXXX”为题(或主题),当场做一个演讲。对于这类题目,考生往往会觉得无从下手,不知如何准备,其实大可不必。考生在备考时,首先要明白这类的考察,其本质就是“如何说”。考生在平时可以去了解一些常见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足功课,结合实际回答问题,将答案有条理地说给考官听。
能力二之良好心态
在政法干警面试中,考生需要直接面对的人便是考官团。很多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很紧张的原因在于,觉得考官很严肃,又掌握着“生杀大权”,心生畏惧。其实我们不妨这样想:考官也是人,面试只是他的工作而已,这样一个正规场合中,考官必须保持一定的严肃性,以体现考试的公平性,可能在日常生活中考官也是非常好相处的。而且,正常来讲,没有人会喜欢“嘻嘻哈哈”的考官,所以考官严肃才是正常的。考生如果能这样想,面对表情“严肃”的考官时,或许就不那么紧张了。另外,我们也要看到面试考生和面试考官之间其实并不是对立的。他们之间有一个核心的共通之处——面试单位。面试考官要为面试单位招录合格的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则希望成为面试单位优秀的一份子,面试考生学会站在面试单位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就能够摆脱对考官假想的敌对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