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进入面试的考生:
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要对2015年选调生考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现就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的时间地点
2015年1月23日一天时间,上午为8:00—11:30,下午为14:00—17:00,地点为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区委511室)。
二、复审所需材料
(一)应届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页)、中共党员证明信、学生干部证明信、优秀学生干部证书、三好学生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地院校考生同时上交2份签字盖章的《选调生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大学党委组织部印章)。
(二)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页)、毕业证、学位证、中共党员证明信、学生干部证明信、优秀学生干部证书、三好学生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2份签字盖章的《选调生报名登记表》(需加盖街镇党工委、党委印章)。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中共党员证明信、学生干部证明信、优秀学生干部证书、三好学生证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2份签字盖章的《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加盖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和区公务员局印章)。
因路途较远等原因不能到现场进行复审的考生,可将所需材料寄至“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南关大街24号)”,收件人“王光泽”,电话:13920983668。除证明信、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外,其余材料只寄复印件。邮寄要通过快递方式进行,发出时间最晚为2015年1月22日。
进入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条件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人:王光泽
联系电话:29238605 13920983668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