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治安辅助力量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此次招聘的辅警人员与天津市南开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由天津市南开区人才服务中心派遣到公安南开分局工作。所招辅警人员不属于行政事业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和公安执法权力,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经岗前培训正式入职后,全部安排到公安派出所,辅助民警从事社区治安警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职位一(招聘60人):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 日至1997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男性,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三)热衷公安保卫工作,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四)具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为:
1、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和文字录入、制表等;
2、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
职位二(招聘40人):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 日至1997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女性,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三)热衷公安保卫工作,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四)具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为:
1、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和文字录入、制表等;
2、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三、报名
(一)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11月26日至12月2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报名费每人50元。
报名地点为:南开区人才服务中心(南开二马路47号)。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一吋免冠照片4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需根据报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四、笔试
(一)报名资格被确认者,12月5日(周六)上午参加统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科目:天津市北方人才中心统一命题的行政能力测试。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
(二)根据笔试、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三)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六、工资保险待遇
(一)新招录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内月收入不低于1800元(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月收入不低于2600元。
(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初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2年,合同到期后视工作需要依法续订。
政策咨询电话:27601034。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