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2013年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政委〔2013〕29号)规定,下列人员已通过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被天津市警官职业学院录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1月14日,期限7天。公示期间,可向市公安局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反映问题,信访要属实名。
市公安局
电话:27319000-65048 地址:和平区唐山道26号30004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23030853 地址:和平区建设路18号300040
市公务员局
电话:83606214 地址: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300040
天津市公务员局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