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海河教育园区治安防范工作,弥补警力不足,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巡防人员20名,辅助民警从事治安巡逻、安全保卫等工作。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聘用的巡防人员与公安海河教育园区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公安海河教育园区分局工作。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二)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纹身、身高不低于1.70米。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中共党员、被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部队复员转业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人员可优先录取。
二、报名登记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登记时间和方式
报名可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
将《公安海河教育园区分局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页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hhjyyzhaopin@126.com。网络报名时间从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5日18:00结束。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至13日上午9:30至11:30,现场报名地点为海河教育园区分局雅观路派出所(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9号)。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要求报名,并规范填写《公安海河教育园区分局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2.采取现场报名的,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户口簿或集体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复员转业军人需提供军人复员证;(5)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颁发的见义勇为证书(如有);(6)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居委会或街道开具的证明;(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近照2张。
3.采取网络报名的,应在参加笔试时提交上述资料。
4.报名结束后三日内,将电话告知报名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考试科目、时间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笔试、体能测试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上午9:3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基本法律常识,体能测试科目包括800米和俯卧撑。报考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体能测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并以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的人员。
面试时间:2015年11月19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聘用后的待遇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作为公安海河教育园区分局巡防队员,由公安海河教育园区分局按照分局巡防队员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被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合格人员,由公安海河教育园区分局对巡防队员实行绩效考核,每月基本工资和加班费合计约2600元(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五、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活动和招聘简章的解释工作由公安海河教育园分局负责。
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8:30-17:30):28625416 8851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