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管控能力,弥补警力不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10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交通协管员参与维护空港经济区道路交通秩序,协助交通民警完成交通疏导和应急性工作;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纠正教育。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东丽区户籍。
2、男性,22至27周岁(1988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身高1.70米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优先);
4、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交通管理事业,自愿从事交通协管工作,责任心强。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交通协管工作的疾病;无纹身或严重烟烫。作风正派,既往及现实无违法违纪问题,无治安拘留以上违法犯罪记录,未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活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天津市天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公安交警东丽支队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管理。
标准参照目前我区现有交通协管员待遇标准执行,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由单位全额补贴)。
五、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由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东丽支队共同组织实施。
(一)招聘信息查询
2015年11月2日起可通过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和区、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在东丽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科)进行。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数量的由考务委员会研究确定。
报考人员须本人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和其他相关证书。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日—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东丽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科)。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1.5比例时,由考务委员会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和东丽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公布。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00-10:00
笔试地点:天津市滨海就业培训基地(东丽区驯海路原信号厂中学)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11月13日(在报名点和网络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结束后,以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增加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
面试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天津市滨海就业培训基地(东丽区驯海路原信号厂中学)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将在报名地点和网络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天津市天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配合,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用人单位会同天津市天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相关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和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天津市天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考务咨询电话:24396653、58629839
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东丽支队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