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考试人员须在网上下载并打印《2015年公开招聘河东区社区工作者面试资格审核表》2份,在面试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1.材料:
(1)《2015年公开招聘河东区社区工作者面试资格审核表》(需粘贴彩色照片)2份;
(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3) 一寸彩色照片1张(准考证用)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蓝底或者红底正面证件照片
2.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本市户籍。
(二)现役军人配偶
1.材料:
(1)《2015年公开招聘河东区社区工作者面试资格审核表》(需粘贴彩色照片)2份;
(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结婚证、军官证或团级以上部队证明原件,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3) 一寸彩色照片1张(准考证用)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蓝底或者红底正面证件照片
2.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3)本市户籍的,其配偶在本市或外地服役均可;非本市户籍的,军人需在本市驻军服役。
(三)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
1.材料:
(1)《2015年公开招聘河东区社区工作者面试资格审核表》(需粘贴彩色照片)2份;
(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两年以上工作证明原件,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两年以上工作证明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即可:社险缴费凭证、保险手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
(3) 一寸彩色照片1张(准考证用)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蓝底或者红底正面证件照片
2.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本市户籍;
(4)具有两年工作经历,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限工作经历。
注:报考人员为河东区在职社区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居委会专职委员、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社区物业管理专职人员、街道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专职人员、社区党务工作者)的,须办理辞职手续,并由所在街道出具离职证明。
复审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2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复审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一号楼3层(出电梯右侧就业服务区)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取消面试资格。如复审通过人数不足面试开考人数,将按照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递补,于2015年7月31日进行。
河东区民政局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