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环卫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的相关规定,拟为我区环卫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基层事业单位。
(二)招聘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工勤技能岗位。
(二)招聘数量:15名(见公开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
6、汽车修理工和电工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8日以后出生);汽车驾驶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14年11月27日开始,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8日8:00至12月12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12月8日8:00至12月14日22: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4年12月16日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区环卫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及环卫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0日18: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5年1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5、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书)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区环卫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费用为45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分为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环卫局联合组织实施。
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委托相关专业考核机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别为驾驶技能、修理技能、电工技能,满分为100分。
(2)结构化面谈
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占40%,结构化面谈占30%。
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核×40%+结构化面谈×30%。
笔试成绩、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谈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015年1月2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环卫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以及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招聘人员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六、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 询 电 话:24320763
举报或投诉电话:24223151
原标题:河东区公开招聘环卫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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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