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2013年南开区定向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期
2013年11月29日—12月9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天津市南开区公务员局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390号
邮编:300110
联系人:杨军
电话:27586282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署名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南开区公务员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