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美术学院招聘人员条件报名事项
2013-02-26 13:40: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除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 实践类专业一般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及研究生学历证书,除特殊注明外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就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除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实践类专业一般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及研究生学历证书,除特殊注明外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就读于国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理论类专业一般需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2.若被我院录用,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须于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均可(采用邮寄报名的,报名截止日以邮戳日为准;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应聘”字样。)
2.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详细填写好的“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等复印件各一份;
(3)论文代表作复印件;论著首页及版权页复印件;专业代表作品图片、图集等,同时提交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提供鉴证的《参评作品原创证明表》(附件3);
4.报名或邮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天津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00141;
电话:022-26241778;联系人:郭号林。
(二)资格审查
1.时间:见学院网站
2.程序:人事处汇总接收的应聘材料,并会同教学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教学单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并安排参加初试。 如果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1:3,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考。
★初试前我院将对应试人员进行现场验证,如有不符合条件或与所提交材料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考核与考试
 
考核分为初试、面试。初试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1.初试
 
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初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基础素质和专业能力,包括面谈、试讲、专业理论和实践考核等形式。专业理论和实践考核为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在考试现场展示绘画、设计或专业理论水平。
 
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评审组,对初试情况进行评价,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
 
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包括作品展示和现场答辩等形式。应试人员需展示专业代表作品原件1-2件、专业论文著作原件1-2件及初试作品,并现场回答面试评委的提问。
 
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委员会,对面试人员展示的作品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按照百分制折合,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总成绩进行排序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咨询及投诉电话:人事处022-26241778,纪检监察办公室022-2624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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