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第一中学招聘条件报名考试
2013-02-25 13:24: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3年天津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2013年2月17日-2月22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学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时间不少于5天。
2.资格初审(2013年2月25日-2月26日)
没有收到“拒绝”回复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原件审核: 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身份证、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接待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5:00,接待地点初步定在逸夫楼210室。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天津一中网站)
1.笔试: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分三部分进行:一是无领导小组讨论,进入面试的考生,依据现场命题展开讨论,由考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给出分数;二是模拟授课,考生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三是答辩,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
3.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14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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