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招聘教师报名时间条件
2013-02-25 13:21:1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教师岗位30周岁以下(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校医岗位35周岁以下,天津生源及本市户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教师岗位30周岁以下(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校医岗位35周岁以下,天津生源及本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3年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人员信息表》。
 报名与资格初审(2013年4月,具体时间见学校网站公告,不少于5天)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简历(电子简历应含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它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和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如:学前教育教师-张三-研究生)发送至tjyszp@126.com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发送《辞谢通知书》,向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发送《笔试通知单》。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数小于4:1的,减少相应岗位数或取消岗位。
  考试(2013年4月,具体时间见学校网站公告)
  1.笔试:收到笔试通知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及下载打印的《笔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2.资格原件审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原件审核: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身份证、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的资格,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分三部分进行:一是无领导小组讨论,进入面试的考生,依据现场命题展开讨论,由考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给出分数;二是授课,考生面向学生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校医无此环节);三是答辩及技能考查,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并按要求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含说课)。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三部分成绩2:4:4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校医按2:8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
  4.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考试成绩确定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7414351,联系人: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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