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对于这句话,你怎么理解?
【华政教育解析】
这句话旨在强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一要求彰显了党和国家新一代领导人反腐倡廉的决心,警示广大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廉洁奉公,并道出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所在。孟德斯鸠曾说过,“权力未经监督,必将滋生腐败”。权力天然具有腐败的潜质,能令掌握它的人滋生欲望、迷失本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对权力与制度关系的形象概括,也是回归权力本质的必然要求。唯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才能确保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时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一方面,要建立并稳固制度的“笼子”。第一,要建立有关监督机制,编织坚实、致密、合体的“制度笼子”;第二,要健全和完善有关监督机制,及时对现有的笼子查漏补缺、修缮巩固;第三,要根据世情、国情、社情、民情的变化,广泛听取各方声音,吸纳各种力量,集合各方才智,共同打造腐败的“终结笼”——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另一方面,要严抓落实,确保各项权力监督制度能够真正发挥实效。第一,要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抓,梳理完善落实各项监督制度的流程和机制;第二,要依据有关制度,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树立制度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束缚,也是保护。“关”不是要让权力在笼子里僵死或“睡大觉”,而是要让权力恰如其分地发挥作用,实现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价值;是要让掌权之人不专权、不越权、不谋私,不沦为“苍蝇”、“老虎”。这是实现廉洁政治的根本,也是取信于民的关键。(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