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考生被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考生被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2015年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海委引滦局)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15年海委引滦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日至6月10日
2、报名方法:
考生填写《水利部海委引滦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资格审查意见。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考生。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通过电话与单位联系,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进行电话确认的视为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