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定于3月27日-28日对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武清区委组织部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4年3月28日(下午2:00—5:30)进行。
(二)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4年3月27日—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进行。
报考武清区人民法院、检察院、档案局职位的考生到武清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武清区其他职位的考生到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二、考生携带证件及材料
(一)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页(本)、学生证以及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和可授予学位证明。
(二)2012年、2013年外省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应届生身份报考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页)、学历证、学位证、毕业院校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由毕业院校或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具的未派遣(或同意改派)证明和人事档案、户籍关系证明。
(三)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国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验证报告。
(四)报考定向招录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职位的考生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书(证明)外,2014年服务期满人员,提供选聘或招募通知书、区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五)报考职位中明确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如会计资格证书、司法考试证书等),其中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按照《2014年度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南》第11条规定,提供相关工作材料。
(六)以上相关证书、证明,除携带原件外,还需提供复印件。
(七)报考人民检察院考生和报考人民法院法警职位的考生除携带上述有关证件外,还需携带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进入面试并通过资格验证的考生在4月8日-4月10日登陆报名缴费网址缴纳结构化面谈考务费,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安排在4月19日—20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武清区委组织部:82138626 82138621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雍阳西道118号区行政中心C楼115室。
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82129992 59618200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泉州北路8号创新大楼二楼
中 共 武 清 区 委 组 织 部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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