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西青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西青区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2.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9日至1999年1月9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单位、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7年1月3日开始,可通过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进行查询。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9:00至1月11日16:00。
报名地点:西青区环境保护局(西青区柳霞路3号)
提交材料:
(1)规范填写的《西青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天津市西青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天津市西青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天津市西青区环境保护局工作,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由用人单位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协商确定),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西青区招聘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绩效奖和国家规定的正常福利,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3000元左右。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22-2739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