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北辰区民政局|公安局等单位招聘公告
2016-12-20 12:06: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受北辰区部分单位委托,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165名,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及身体条件(户口迁入

受北辰区部分单位委托,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165名,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及身体条件(户口迁入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13日);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9日至1998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学历证、退伍证及驾驶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19日);


  (五)持有港、澳、台或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北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从2016年12月14日起可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及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bchrss.gov.cn查询。


  (二)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纳笔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交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8:30-12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12月19日8:30-12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不能开考,招考部门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改报时间: 2016年12月23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12月24日8:30-12月25日9:3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题目均为客观题。涉及内容为:简单数字推理和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基础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等。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6年12月27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本;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证件(退伍证、驾驶证)。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过期将不予办理交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五)面试


  报考消防支队专职消防员及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考生需预先参加体能测试(以下4项任选2项)。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不合格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体能测试科目及标准:100米(15秒)、俯卧撑(50次/2分钟)、仰卧起坐(50次/3分钟)、1000米跑(4分25秒)。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其中,报考消防支队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还需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为:运输车辆驾驶。


  参加体测及技能考核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未携带该证者不得参加体测及技能考核。体测及技能考核均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不合格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安排》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其中,消防支队岗位(含专职消防员及消防车驾驶员)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同类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九)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及薪酬标准


  (一)被聘用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采取劳务派遣制或就业协议制等用工方式,具体方式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具体如下:


  1.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及住房保障收入核对员:月基础补贴2000元,工作津贴1020-2140元(由岗位职务和在社区连续工作的年限确定),职业水平津贴150-550元(按照是否取得职业资格及等级确定),绩效补贴620元(按照考核结果确定,见习期后执行,见习期为12个月),社会保险补贴: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2.信访事项人民调委会文员及地税局税务协税员:月基本工资执行当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为1950元),月岗位工资400元,月考核奖500元,年功津贴60元/月(每工作满1年增加60元/月),并享有防暑降温、取暖补贴及五险一金福利待遇;


  3.合同制公安辅警、交通辅警、国土分局及房管局不动产登记协管员:月基本工资执行当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为1950元),月岗位工资400元,月考核奖500元,月“特岗”补贴300元,年功津贴60元/月(每工作满1年增加60元/月),并享有防暑降温、取暖补贴及五险一金福利待遇;


  4.专职消防员及消防车驾驶员:月实发工资4200-4800元(按照职务和等级确定),并享有五险一金。


  注:五险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为住房公积金。


  (三)此次招聘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将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安置和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市和区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本次公开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28013603


  附件:北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北辰区民政局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北辰支队


  天津市北辰区公安消防支队


  天津市北辰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


  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


  天津市北辰区房地产管理局


  天津市辰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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