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2016年招聘辅警公告
2016-05-17 17:50: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经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治安辅助力量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此次招聘的辅警人员与天津市南开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经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治安辅助力量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此次招聘的辅警人员与天津市南开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由天津市南开区人才服务中心派遣到公安南开分局工作。所招辅警人员不属于行政事业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和公安执法权力,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经岗前培训正式入职后,全部安排到公安派出所,辅助民警从事社区治安警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职位一(招聘160人):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1998年5月1日期间出生),男性,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三)热衷公安保卫工作,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四)具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为:

  1、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和文字录入、制表等;

  2、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

  (六)具备维吾尔语特长,能够较为熟练进行维吾尔语对话者,优先考虑录用。

  职位二(招聘40人):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1998年5月1日期间出生),女性,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三)热衷公安保卫工作,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四)具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为:

  1、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和文字录入、制表等;

  2、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

  (六)具备维吾尔语特长,能够较为熟练进行维吾尔语对话者,优先考虑录用。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三、报名

  (一)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24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报名费每人50元。

  报名地点为:南开区人才服务中心(南开二马路47号)。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一吋免冠照片4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需根据报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四、笔试

  (一)报名资格被确认者,参加统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报名时关注现场通知或及时关注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二)考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公安南开分局统一组织的技能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合格者,参加公安南开分局统一组织的面试。

  (二)根据笔试、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三)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六、工资保险待遇

  (一)新招录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内月收入不低于1800元(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月收入不低于2600元。

  (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初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2年,合同到期后视工作需要依法续订。

  政策咨询电话:27601034。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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