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是中国科学院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的中国科学院序列研究所,位于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肩负着发展工业生物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历史使命,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的社会发展需求,以生物技术促进工业提升为主线,发展生命体工业利用的理论与技术,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转化,构建现代工业生物技术创新体系。研究所重点开展工业蛋白质科学与生物催化工程、合成生物学与微生物制造工程、生物系统与生物工艺工程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研究,提高我国工业生物技术的原始创新能力,解决生物基产品及绿色生物工艺研发和产业化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现根据研究所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科技发展处处长/副处长1名,欢迎应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 岗位职责:
(1)负责科技发展处的全面工作;
(2)参与制定研究所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3)起草和组织实施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研究组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管理;
(5)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维护和拓展项目渠道;负责科研成果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科技奖励申报以及科研档案管理;
(6)负责创新体系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术交流、科学普及与宣传工作;
(7)落实所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事宜。
2. 任职条件:
(1)具有生物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2)申请科技发展处处长岗位的,应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申请科技发展处副处长岗位的,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3)熟悉国家科技政策,学术视野开阔,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沟通、协调及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其它应聘条件
1. 应聘人员除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外,同时还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6项基本条件;
2.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3.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岗位待遇
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应聘简历、《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岗位申请表》(见附件)、800字左右应聘陈述以附件形式发送至tib_zp@tib.cas.cn ,邮件主题为“您的姓名+科技发展处处长/副处长”;同时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 (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
2. 研究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初选合格者,将电话或E-mail通知面试。
3.本启事长期有效,直至岗位招到合适人选为止。
附件下载:
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岗位应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