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滨海新区北塘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人公告
2015-09-23 20:25:5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适应滨海新区北塘地区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社

 为适应滨海新区北塘地区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善于沟通,密切联系群众,乐于奉献,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 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分局所辖非农户口;

  6、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及有社会工作专业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9月21日至9月25日在天津滨海人才网(www.bhrc.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天津滨海人才市场(杭州道1400号)

  3、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复印户主和本人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要求两张一致)

  (5)《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6)优先录用材料

  (7)笔试考务费45元

  4、资格审核: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若招聘人数与审核合格人数之比低于1:3的,按比例调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主要内容包括:社区工作专业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及写作,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的命题、监考、阅卷工作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统一负责。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0月9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天津滨海人才市场。

  笔试准考证领取: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若本人不能领取,代领人需持考生身份证原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代领人复印件留存)。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1日(周日)上午9:00-11:00。

  笔试时间与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公布注意事项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15年10月15日在天津滨海人才网(www.bhrc.com.cn)公布。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实施,面试题目由专业考试机构命制。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当天宣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2015年10月16日(周五)上午9:00—11:00,资格确认时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

  面试时间:2015年10月18日(周日)

  具体面试时间与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人数为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和考察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则按是否具备优先录用条件或具备优先录用条件多少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若上述条件完全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试总成绩等有关情况于2015年10月19日后在天津滨海人才网(www.bhrc.com.cn)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由天津滨海人才市场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人员名单于10月26日-10月30日在天津滨海人才网(www.bh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聘用期间,其待遇按照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滨海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的通知》(津滨民发【2014】37号)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22-663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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