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海河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2015年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现将2015年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15年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日至6月10日
2、报名方法:
考生填写《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资格审查意见。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考生。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10日下午2:00-5:00,通过电话与各单位联系,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进行电话确认的视为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