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人需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公开招聘67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2.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1日至1997年6月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精武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5年5月29日开始,可通过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进行查询。
三、报名工作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5月29日(周五)至5月31日(周日)每天上午8:30-下午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陆西青人才网下载并填写《报考登记表》。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到精武镇党委办公室(西青区精武镇富兴路1号精武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五楼中厅)进行现场报名。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各类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