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河东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宁河县共9个区县教育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专技岗位工作人员15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
考生可以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查询具体招聘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此次招聘将实行统一报名、笔试。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报名。详情见各招聘单位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83218271
技术咨询电话:28013603
监督电话:23030853
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育综合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采取主客观试题相结合的形式,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医学综合知识;医学综合知识采取主客观试题相结合的形式,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必需掌握的基础医学知识、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及医德医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