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天津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阶段公共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作答要求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客观题;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主观题。不按要求作答的,一律无效。
三、医学综合知识简介
医学综合知识采取主客观试题相结合的形式,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必需掌握的基础医学知识、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及医德医风等。
1. 人体解剖学
主要包括:运动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脉管系统、感觉器、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等。
2. 生理学
主要包括:细胞的基本功能、血液、血液循环、呼吸和消化、能量代谢和体温、尿的生成和排出、感觉器官、神经系统的功能、内分泌及生殖等。
3. 病理学
主要包括:细胞、组织的适应、损伤和修复;血液循环障碍;炎症;肿瘤;心血管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乳腺及女性生殖系统疾病;常见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概念、类型、病理变化和病因等。
4. 药理学
主要包括:药物效应动力学、药物代谢动力学以及常用药物的药理、临床应用、不良反应和禁忌症等。
5. 诊断学
主要包括:发热、呼吸音、黄疸、腹水、意识障碍和头痛等常见病理现象的发生机制、原因和临床表现等。
6. 卫生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法、医疗法、药事法、中医药法、卫生政策等。
7. 其它
主要包括:公共卫生管理、医德医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