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部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计划面向本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179名(不纳入编制),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具有北辰区常住户口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复退军人。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北辰区常住户口(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14年11月18日);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4日至1996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6、报考社会人员岗位的需已取得相关学历的毕业证书;
7、报考退伍军人岗位的应持有退伍证;
8、招聘岗位所须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14年北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1月18日起在北辰人才网(www.tjbcrc.cn)、北辰新闻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24日—11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北辰大厦A座二楼大厅)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部门一个岗位,不可以兼报。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3、提交材料
请报名人员登录北辰人才网(www.tjbcrc.cn)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填写完整,报名时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除上述材料外,报考社会人员岗位的报名人员需提交毕业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获取方式详见“报考须知”);报考退伍军人岗位的报名人员需提供退伍证。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报名考务费45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免交报名考务费。
(三)考试科目、时间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时间:2014年11月28日
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参加面试需缴纳考务费45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消防支队消防员岗位的考生还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体检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测试标准及科目:
男性:100米(16”50)、仰卧起坐(15个/分钟);
女性:100米(18”)、仰卧起坐(10个/分钟)。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单位组织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在同类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体检。
(五)考察
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查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北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履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相关待遇及分配
(一)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具体如下:
1、合同制辅警(交通辅警、公安辅警及消防员)、地税局税务协税员、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帮办:月基本工资1680元,另有津补贴、考核奖约 700元(含五险一金);
2、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月基本工资1680元,另有工作津贴(按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绩效补贴(含五险);
3、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月工资为约3600元(含五险一金);
4、统计局统计员:月工资3300元,补贴约500元(含五险一金)。
注:五险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为:住房公积金。
(二)社区居委会岗位被聘用人员与所在镇街签定《天津市北辰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服务协议书》;其他被聘用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先签定一年劳动合同,含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此次招聘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将由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安置和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86815819
监督电话:26391390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交通北辰支队
天津市北辰区民政局
天津市北辰区消防支队
天津市北辰区总工会
天津市北辰区公安北辰分局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天津市北辰区统计局
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辰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