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规定,按照《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3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现将总成绩予以公告。
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2013年7月18日(周四)早7:30在天津公安医院门诊部集合(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78号),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三、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现场填写《体检表》和缴纳体检费男130元,女140元。参加体检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体检前一天21:00后禁食禁水。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勿做作妇科及泌尿检查,待经期结束后再补检此项目。怀孕或可能怀孕者,体检前要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联系电话:02226182029
特此公告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