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是中国科学院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的中国科学院序列研究所,位于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肩负着发展工业生物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历史使命,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的社会发展需求,以生物技术促进工业提升为主线,发展生命体工业利用的理论与技 术,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转化,构建现代工业生物技术创新体系。研究所重点开展工业蛋白质科学与生物催化工程、合成生物学与微生物制造工程、生物系统与生物工艺工程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研究,提高我国工业生物技术的原始创新能力,解决生物基产品及绿色生物工艺研发和产业化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现根据研究所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科技发展处处长、人事教育处处长、财务资产处处长、综合处处长等中层管理岗位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科技发展处处长
1. 岗位职责:
(1)主持科技发展处的全面工作;
(2)参与制定研究所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4)负责科研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5)负责科研绩效的考核与评价;
(6)完成所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2. 任职条件:
(1)具有生物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在副处长或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科研管理经历者优先考虑;
(3)熟悉国家科技政策,学术视野开阔,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沟通、协调及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二)人事教育处处长
1. 岗位职责:
(1)主持人事教育处全面工作;
(2)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3)负责人才引进、机构设置与岗位管理;
(4)负责人力资源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5)负责研究生教育与博士后管理工作;
(6)完成所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2. 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副处长、副高级专业技术或相当岗位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4年以上管理或2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熟悉人事政策;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财务资产处处长
1. 岗位职责:
(1)主持财务资产处全面工作;
(2)负责财务预决算的编制与执行;
(3)负责各项收支情况的财务分析;
(4)负责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5)负责研究所经营性国有资产及基建财务的管理;
(6)完成所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2. 任职条件:
(1)具有财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资格者优先;
(2)从事财务工作8年以上,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有3年及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较高的财务政策水平,系统掌握财务管理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四)综合处处长
1. 岗位职责:
(1)主持综合处全面工作;
(2)负责研究所综合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3)负责研究所综合事务管理及各部门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查督办;
(4)负责研究所重要活动与会议的组织协调;
(5)负责对外宣传、联络与接待;
(6)完成所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2. 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副处长、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在相当岗位有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
(五)条件保障部主任
1. 岗位职责:
(1)主持条件保障部全面工作;
(2)负责科研装备的建设规划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装备平台的建设;
(3)负责科研物资的统一采购与综合配置;
(4)负责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基建工程;
(5)负责住房、办公用房、实验室的分配与管理。
2. 任职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副处长、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在相当岗位有工作3年以上;
(3)具有装备采购管理及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经验;
(4)熟悉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政策,并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
(六)产业合作部主任
1. 岗位职责:
(1)主持产业合作部全面工作;
(2)负责研究所成果转化管理条例的制定与执行;
(3)负责研究所知识产权的管理与运营;
(4)负责所地合作工作;
(5)负责生物产业分析与生物产业联盟建设;
(6)完成所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2. 任职条件:
(1)具有生物技术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在副处长、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在相当岗位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国家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七)党群办公室主任
1. 岗位职责
(1)负责党委、纪委、工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党群重要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3)协调青年与妇女工作;
(4)党群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5)完成党委、纪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2. 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4年及以上;
(4)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其它应聘条件
1. 应聘人员除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外,同时还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6项基本条件;
2.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3.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岗位待遇
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
1. 自即日起至2013年3月25 日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应聘简历以及800字左右应聘陈述以附件形式发送至tib_zp@tib.cas.cn ,邮件主题为“您的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同时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 (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
2. 研究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初审通过者参加竞聘答辩。
3. 竞聘答辩中,应聘人PPT报告15分钟,答辩10分钟;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与业绩、对应聘岗位理解与认识、未来工作设想。竞聘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4. 所外人员竞聘通过者需按规定进行政审和体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淳罡
电 话:022-84861998
传 真:022-84861998
邮 箱:hu_cg@tib.c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