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2015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公告
2015-01-26 17:51: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2015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递补面试人选1名因我局管理检查司考录职位面试人选中有1人资格不符,根据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顺次递补该职位面试人选

根据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2015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面试人选1名

因我局管理检查司考录职位面试人选中有1人资格不符,根据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顺次递补该职位面试人选1名,递补后该职位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为127.4分。

二、面试时间:

(1)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软件开发岗职位面试,于2015年1月30日(周五)下午2点开始;

(2)其他职位面试,于2015年1月31日(周六)上午9点开始。

全体考生请于面试工作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截止面试工作开始时间前10分钟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根据路途远近和选用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三、面试地点: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楼二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候考室在三层340会议室。

四、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1)身份证,(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面试阶段提供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3)报名登记表。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六、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体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8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弃权或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资格的顺次递补。

七、考试组织:(1)抽签决定各招考职位内部面试顺序。(2)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交考务人员集中保管,考试结束后归还本人。请提前做好安排。(3)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3天通知招录机关,随意放弃面试的,将按规定上报记录在案。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10)68402511 6840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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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人事司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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