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地表示将试行国家公务员聘任制,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此前表示,人社部正就公务员聘任制制定相应办法,正在全国范围内试点。
聘任制好处自不待言。但就目前的试点经验来看,公务员聘任制很难说已经搅动了公务员系统的一潭死水,反而在实践中暴露出不少问题。究其根源,聘任制并未建立起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公职人员的招考、聘任、退出,都是建立在传统的评价体系之上。
与聘任制匹配的评价机制的缺失,使得聘任制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公务员法规定聘任制适用专业性较强及辅助性两类职位,但哪些专业性较强、哪些是辅助性,缺乏明确规定;再比如法律规定聘任方法为公开招聘和直接选聘,公开招聘等于沿用委任制招考程序,难以杜绝公考中存在的黑幕、因人设岗、特权招聘等问题,直接选聘因为缺乏程序规定,又留下可供钻营的漏洞。
更重要的是,因为沿袭的是旧的评价机制,不少试点地区中,公务员聘任制并没有形成有序和及时的退出机制。还是以深圳为例,2010年后入职的聘任制公务员尚无被辞退者,延续的还是“不出事、不违法即合格”的传统评价模式,人浮于事等病灶依然成问题。如果科学全面的筛选评价机制没有确立,聘任制何尝不会催生新的铁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