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词:“霸王条款”
2014-09-12 10:36: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特价商品概不退还、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这样的理由将无法成为商家的托辞。上海工商部门近日对商业购物、旅游、衣物清洗、预付卡消费等四个行业的合

“特价商品概不退还”、“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这样的理由将无法成为商家的托辞。上海工商部门近日对商业购物、旅游、衣物清洗、预付卡消费等四个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清理,叫停20条“霸王条款”。

 

  不妨再罗列一些这次被叫停的“霸王条款”:促销商品,售出不退;打折商品,不退不换;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游客在游玩过程中造成个人伤亡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旅游行程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本店承接一切送洗衣物,但对洗熨结果,如退色、缩小,本店不负赔偿责任,等等。

 

  近年来,消费者通过打官司等方式反击“霸王条款”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也多次“声讨”霸王条款。但“霸王条款”依然盛行,尤其是在一些垄断行业和服务领域愈演愈烈。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叫停“霸王条款”,值得喝彩。

  “霸王条款”之所以霸道,除了一些商家无视法律和社会正义之外,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是“霸王条款”长期横行的根本原因。这次,上海开展专项清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据属地监管的原则,督促指导经营者限期整改。经营者也应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消除“霸王条款”,依法规范自身订约行为。对于拒不改正的经营者,上海工商局将依法予以监督处理。如此一来,我们相信,某些场合消费者花钱买气受,遇事自认倒霉的状况会得到改观。

  其实,叫停“霸王条款”,不仅保护消费者权益,也利于商家自身的长远发展。“霸王条款”的关键词就是替自己免责,与日趋成熟的消费市场格格不入。如果商家不是更多地考虑如何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而是把精力放在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上,却无视消费者的利益,这样目光短浅的企业肯定也走不了太远。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有了充分的市场竞争,消费者可以对产品和服务进行自由选择,在这种情况下,谁再抱着“霸王条款”不放,谁就会失去消费者。

 

  如今上海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叫停20条“霸王条款”,分别存在于店堂告示、旅游合同、干洗凭证和消费卡等。除外,是否还有存在于其他方面的“霸王条款”? 上个月,最高人民法院明确,餐饮行业中“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请求法院确认相关条款无效。我们期待,更多的“霸王条款”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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