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3年11月,广西南宁市民黄女士为给住院的老母亲办理医保手续,下午三点一上班,她就急匆匆地来到南宁社保局。没想到,大门紧锁,门前赫然贴着一张告示,上面写道:周二和周五的下午是处理数据、业务学习时间。“学习时间不办公”,这让不了解情况的群众,屡屡吃到“闭门羹”。
【标准表述】
[深度分析]
作为一种制度化手段,公共部门开展理论、业务学习有其必要性。然而,当“学习时间”成为“不办公”的挡箭牌,显然背离了公共服务便民、利民的基本属性。一件原本轻而易举的事情,却让老百姓有了“伤不起”的无奈和艰辛;每一次“闭门羹”,都会在无形之中增添老百姓与公共部门的距离感与隔阂感。
“学习时间不办公”从表面上看是一种时间冲突,导致工作人员分身乏术;从本质上看则是一种偏离群众路线的官僚主义--对老百姓的利益诉求失去了敏感性的反应能力,当公众需要帮助的时候却推诿卸责。这种做法,既违背了专业主义和职业伦理,也背离了老百姓的期许。
破除官僚主义带来的距离感与隔阂感,迫切需要重新回答“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时代之问。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背后,是发展观念的端正、是价值排序的重塑与人文关怀的重振。换言之,“学习时间不办公”不仅是制度问题和程序问题,更是一个认识问题和作风问题。
“学习时间不办公”作为一种由来已久的传统,从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潜规则”。然而,伴随着社会变迁和时代进步,老百姓对公共服务有了更为强烈的利益诉求。如果公共部门依然在陈词滥调中打转,依然在批评质疑中自说自话,就难以得到老百姓的尊重和信任。
[启示]
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显然离不开公共服务的优化和升级。眼睛向下看,倾听老百姓“沉没的声音”,回应公众诉求,公共部门要更加注重受众的切身感受,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逐渐实现公共服务标准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从这个角度上说,“学习时间不办公”需要纠偏与改进。
[措施]
如何在非办公时间为民办事,又不耽误学习,关键看领导如何决策部署。领导部署得当,既不会浪费办公时间,同时也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深入体会。对于各类法规类、思想类、政策类的学习,可以通过自学方式进行,根据文件政策的精神及达到目的,自己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通过集中开会学习,无疑是以会议传达会议,用会议落实会议,不能达到深入学习会议和贯彻落实的目的。相反,如果部门确定学习考核目标,自己加强学习,可能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二是抓紧时间,见缝插针。利用办公时间开展各类学习,势必会对民众办事产生一定影响。能否做到八小时内认真办公,八小时外抢抓学习呢?专业系统的学习很有必要,但自我能力的提高,关键在于思想和认识的提高,针对各类专业业务学习,可以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提升能力的目的,而并非集中学习效果就会更好。
[各方观点]
杨朝清:作为一种制度化手段,公共部门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有其必要性。然而,当“学习时间”成为“不办公”的挡箭牌,显然背离了公共服务便民、利民的基本属性。每一次“闭门羹”,都会在无形之中增添老百姓与公共部门的距离感与隔阂感。
李英锋:按理说,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为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了让民众更满意,如果因为学习而耽误了最基本的工作,那就是一种本末倒置。
刘效仁:即使“雷打不动”的学习,也是可以变通的。就说办这个医保手续,其实就是一个人的事儿。无非审验一下、签个公章而已,多大点事。咋就不能留人值守,坚持正常的办公秩序呢?
杨朝清:“学习,不对外办公”是一种由来已久的传统。然而,伴随着老百姓对公共服务有了更为强烈的利益诉求,如果公共部门依然在陈词滥调中打转,显然不合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