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2月24日电 据新华视点微博消息,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截至今年1月,检察机关对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其中,司法行政、监狱系统11人,看守所系统3人,法院系统1人,律师2人,社会人员7人。目前张海和女友黄鹭已逃往境外,追捕引渡程序正在启动。
所长贿案 牵出张海假立功事件
2013年11月4日,韶关乐昌市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长罗某为在押人员提供检举立功的线索信息,使之受到较轻的追诉,并收受在押人员贿赂18万元,被该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张海就与此案有关。根据通报,2006年下半年,原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某(另案处理)找到时任佛山市看守所负责深挖扩线工作的罗某,要其为他的当事人张保(化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寻找检举立功线索材料,并送给罗某好处费3万元。罗某便利用职务便利,将一条抢劫案的线索告知张保,并将涉嫌抢劫犯罪的嫌疑人张磊(化名)调至张保同一监仓,由张保检举张磊。佛山市看守所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张保在押期间具有立功的书面意见,省高院二审据此认定张保有立功情节,改判张保有期徒刑10年。
对此,知情人称,前述通报中的张保(化名)即是张海本尊。该案一经见报,即有法律界人士提出,既然张海所揭发的线索,已为相关人员所掌握,因此应认定此为假立功,广东省高院应有必要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二审结果进行改判。
张海违法减刑案始末
2002年在成功收购健力宝后,张海开始涉足足球圈。2004年,拥有郑智、李玮锋等大牌球员的深圳健力宝获得了首届中超联赛的冠军。2005年3月张海因涉嫌以做假账、虚假投资、侵吞健力宝资金等被健力宝集团举报,后被立案调查。深圳健力宝也随之撤出足球圈,后深圳队也降入第二级别联赛。2007年2月,佛山市中院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有期徒刑15年。然而,服刑6年后,2011年农历正月初三,张海便悄然出狱,一时引起了社会关注。当时便有不少质疑的声音,认为张海能够减刑是因为“走了后门”。
2008年8月,黄鹭向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时任狱政处处长郭子川行贿,请求郭子川在调监、减刑等方面对张海予以关照。2008年11月,张海被交付佛山监狱执行刑罚,2008年12月被调往番禺监狱。其间,广州市紫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晓受黄鹭所托,贿赂请求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对张海予以关照。2009年11月,张海被调往武江监狱服刑。2010年9月,武江监狱根据张海在佛山市看守所获得的另一份假立功材料为其提请减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2年。张海在武江监狱服刑期间,指使他人为其虚假申报实用新型专利。2010年7月,武江监狱据此为张海申报重大立功。2011年1月25日,张海因重大立功被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2年1个月28天,次日刑满释放。
截至今年1月,检察机关对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涉嫌受贿,已经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狱政管理处处长郭子川,犯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广东省韶关市中级法院审监庭原副庭长丁飞雄,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广东省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长罗建能,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张海的秘书康杰,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过程中。还有6名违纪人员,已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3年10月依法撤销了对张海的两次减刑裁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对张海的二审判决予以立案再审。目前张海、黄鹭已逃往境外,有关部门正在启动追捕和引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