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12月15日晚,天津市政府突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市实行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增量指标必须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同时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对交通道路通行车辆进行管控,也就是“限购+限行”。此事引起巨大争议。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天津市此番出台的限购政策,周日发布,周一即正式施行,中间没有预留一点缓冲期,其遭遇民众吐槽,甚至被质疑为“懒政思维”,也是合理的。毕竟,这样一条政策线切下来,会使很多原本有购车意愿但尚未行动的民众支出并不必要的成本,当然会心生不满。
其实,对于出台小客车“限购”“限行”这样牵涉甚广的公共政策而言,理应有更周详、更严密的预案和路径,应该也必须考虑到民众可能产生的不解和不满。而要取信于民,根本在于要以广泛的公众参与,祛除民间戾气,达成社会共识。这既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常识,也是政府的分内之事。
一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行政机关应该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这种公开,不仅仅意味着对民意的尊重,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理性所在。即政府决策越公开透明,则越是能降压、减震,事半功倍,反之则可能事倍功半。
另一方面,制订并出台限购政策的初衷,说到底,还是出于治堵、防霾的考量,从这一政策的方向和路径来看,事关全体民众的公共利益。问题是,既是“为众人好”的事情,在操作层面多听听公众的意见又何妨?有了广泛的问计于民、公众参与,当然就会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减少抱怨和阻力。
[启示]
天津突行汽车限购,“突行”也许有理,“限购”却未必成立。所谓限制购买,与生俱来有悖市场交易原则。用行政干预扭曲自发的供求秩序,固然能减少汽车保有量,然而其弊端也一再被提及。比如,给权力寻租、黑市交易提供了空间;客观上增加了市民的生活成本;以及影响了汽车产业和相关就业人口的福祉等。每一项公共政策的背后,代表的是广大民众的呼声和利益诉求,但有时也会存在着一些矛盾、冲突。从本质上讲,若想避免冲突,就应该摒弃简单化的管制思路,充分考虑民众感受,不断加大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力度。而这,正是建设透明政府的出发点,也是归宿所在。
[措施]
有关部门要摒弃“懒政思维”,对此,教育专家建议:
首先对城市道路的常见“堵点”进行认真调研,并出实招对其进行改造、疏通,如修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人行设施、拓宽道路等;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还可对私家车辆实行分时段限行,但同时要兴建大型换乘点,让私家车主在限行时段能在此停车,并换乘公共交通工具。此外,还应大力打造便捷畅达的公共交通系统。缓堵的关键是改善出行结构,国外成功经验已多次证明,完善的公共交通是治堵政策的有力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