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以下简称“天津海事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等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选是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面试比例,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具体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同一职位内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报到、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
(一)面试定于2017年2月23日-2月24日进行,请各位考生于2017年2月22日-2月23日进行报到、资格审查(各职位具体报到、资格审查、面试时间见附件2)。
(二)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为面试时间的前一天。考生须在规定报到日期当天14:00时前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报到、资格审查和面试地点及交通路线
1.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地点:天津海事局局机关(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
2.交通路线:
外地考生乘火车在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下车的,可转乘地铁在一号线土城站下车沿解放南路向北步行约880米。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以上(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一)2017年度面试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请参加面试考生于2017年2月10日12:00时之前发送《面试确认单》(见附件3)进行电子邮件确认,邮件标题务必为“XXX(姓名)确认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XXXX(职位代码)职位面试”,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进行确认的,视同放弃面试。邮箱名:18802295140@139.co <mailto:rsc@tjmsa.gov.cn>m。
(二)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17年2月10日17: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3)传真或邮寄至天津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并打电话确认。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考生情况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进行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补检。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体检工作人员和医生的引导和检查,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体检工作人员报告,未经允许不得脱离体检工作人员视线范围,否则按体检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时,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在读非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7年7月底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并将考生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请提前与我局联系,考生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按有关规定标准承担。
(五)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局,并保持联系手机及电话畅通。
(六)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站(http://bm.scs.gov.cn/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www.msa.gov.cn)和天津海事局(www.tjmsa.gov.cn)等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七)天津海事局公开招录工作联系电话:022-58876940;E-mail:18802295140@139.co <mailto:18802295140@139.co>m ;传真:022-58876967;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天津海事局人事教育处;邮编:300211。
(八)监督电话:010-65293731。
附件:1.天津海事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2.天津海事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
3.面试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样本
4.考察联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