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冲刺备考:常识判断之宪法的基本制度
2015-11-26 22:47: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政党制度  1 民主党派  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学社、台盟。  2 性质: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3 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

 一、政党制度

  1.民主党派

  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学社、台盟。

  2.性质: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3.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4.组织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5.政协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二、选举制度

  普遍性原则 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 中国公民

  年满十八周岁

  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平等原则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的含义 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有一个投票权。

  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情况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

  不得歧视和非法限制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

  更加着眼于实质上的平等 实行同票同权原则,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以及保证各地、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

  直接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选出;选出的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监督对原选举单位负责。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选出的代表受选民监督,对选民负责

  秘密投票原则 无记名投票

  同意、不同意、弃权、另选他人

  不能亲自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自治机关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根据宪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

  (二)民族特色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四、经济制度

  肯定国有: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海域)

  肯定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一般集体(例外: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一般国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例题-单选】下列行为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是( )。

  A. 选民张某是文盲不能写选票,委托他的妻子代写

  B. 某市A区人大换届选举,当地B公司未给本公司的15名外来务工人员发放选民证

  C. 某村22岁的村民赵某经医院诊断为重症精神病患者,村里换届选举时,未给赵某发放选民证

  D. 某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村民刘某发现公布的选民名单遗漏了邻届洪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B【解析】根据《选举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知B项中B公司未发放选民证违反了选举法。故正确答案为B。

  第三十六条:“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第二十六条:“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第二十八条:“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由上面三条可知A、C、D均符合选举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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