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中的“信用危机”屡屡不断,有的甚至演化成波及全行业的“信用灾难”。诚信不彰则无信而行。只有尽快完善社会市场信用环境体系,让“信”而有“用”,方能做到“无信不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此举切中我国当下市场环境体系的“软肋”,是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让市场活力充分涌流的治本之策。相较于以往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笔者以为,此次最大亮点在于鼓励培育信用服务市场,让信用真正成为一种有用、可用、好用、管用的市场资本。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仁堂的“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的古训,生动地阐释了前人对于“诚信是社会和市场环境‘压舱石’”的道德理解。但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中的“信用危机”屡屡不断,有的甚至演化成波及全行业的“信用灾难”。这其中,除了部分行业道德滑坡和少数从业者职业操守缺失外,与市场化信用体系和制度环境建设滞后密不可分。无论是守信的正向激励效应,还是失信的负向惩戒效应,均未得到有效释放,结果自然是劣币驱逐良币。“诚信不彰”则“无信而行”,只有尽快完善社会市场信用环境体系,让“信”而有“用”,方能做到“无信不立”。
客观讲,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当下征信体系建设已具雏形,但是进一步完善尚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局限于银行信贷等部分行业,相对封闭、隔绝的“信息孤岛”现象让失信者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全市场、多领域的信用信息平台和互联互通的共享综合机制有待整合。为此,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强调“要把社会各领域都纳入信用体系,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金融等重点领域更要加快建设”。
其次,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守信与失信并无明显差别,严重制约了诚实创业、守法经营以及扩大消费等社会市场活力。故而信用使用效率低下,同样的信用主体在不同领域、不同区域时常产生信用评价“打架”现象。
第三,社会和市场信用的评价主体单一,这也是最为关键的“短板”。在我国信用市场环境中,政府职能与社会、市场功能厘定不清,导致“政府评价”还一家独大,而真正的社会化、市场化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服务市场发育不良,竞争不足。这也正是近年来诸多“信得过”产品或企业一再令消费者大跌眼镜的根源,这不仅为权力寻租埋下隐患,有损政府公信力,而且还严重抑制了信用服务市场的成长和社会市场内在活力的充分涌流。
第四,加快推动立法,保障信用环境更是改善现有信用环境体系的重大举措。
总之,一个体系完备、评价科学、竞争充分、有法可依的社会市场信用环境体系,不仅是社会经济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保障发展活力持续不竭稳速前行的“压舱石”。不仅如此,科学完善的市场信用体系还可以孕育催生一个全新的、高附加值、低成本低风险的信用产品交易市场;成熟市场经济体的经验表明,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信用交易规模的扩大将使一个国家的经济总体规模成倍,甚至几十倍放大,从而带动生产规模和就业水平的增长,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